擬出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辦法”涵蓋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
  羊城晚報訊 記者李燁池報道:10月22日,佛山市教育局就《佛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實施辦法(修訂)》向公眾征求意見。該辦法涵蓋了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學生、農村“五保”學生、城鎮“三無”學生、孤兒等均在助學範圍內。
  實施全程資助
  據瞭解,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目前佛山採用的助學辦法是從2005年開始陸續發佈的,分別針對不同的教育階段,或不同類型的困難學生,包括市府辦《印發關於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助學實施辦法的通知》、市扶貧助學工作委員會《關於解決城鄉特殊困難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印發佛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幼兒助學實施辦法的通知》、市府辦《關於提高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生活費資助標準的通知》。22日開始征求意見的修訂辦法則對符合佛山市資助政策條件,並就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大學新生實施全過程資助政策。
  須具佛山戶籍
  根據征求意見的最新修訂辦法,助學的對象必須具有佛山市戶籍,並且屬於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城鎮“三無”救濟對象、孤兒這四個認定條件之一。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階段的助學對象需就讀於本市幼兒園或學校,普通或成人高等院校大學新生則針對所有入讀省內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的學生。
  根據該辦法,擬對學前教育助學對象給予保教費和伙食費補貼,每人每年3000元;義務教育階段給予生活費補貼,小學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500元。入讀省內外全日制普通或成人高校大學新生則給予一次性學費及路費資助:專科層次的省內補助4500元,省外補助5000元;本科層次的省內補助5500元,省外補助6000元,以保障學生順利入學。記者查閱此前發佈的助學辦法發現,修訂後,資助項目和標準並未有改變。
  健全資助檔案
  新修訂的辦法還擬建立更為健全的各類教育資助檔案制度,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證件複印件、表格以及資金申請、劃撥等資料按學年整理裝訂成冊,形成專門的資助檔案資料,由學校、教育部門集中保管,以便接受監督檢查。編輯:實習編輯  (原標題:佛山市學前教育:每人每年3千 大學新生:最高補助6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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