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李松
  公交車開得太快導致座位上的趙某摔下受傷,公交車所屬的客運公司被索賠。近日,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判決受傷乘客獲賠1.2萬餘元。
  乘客趙某訴稱,2013年6月的一天,他乘坐公共汽車行駛至密雲縣一個村莊路段時,由於駕駛員駕駛速度過快,導致他從座位上摔下受傷,後經密雲縣醫院診斷為左小腿外傷、血腫、水皰,住院治療19天。他起訴要求公共汽車所屬的客運公司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計1萬餘元。客運公司當庭承認趙某所述屬實,稱已為其支付醫療費、伙食費等,趙某起訴索賠的金額過高,不同意賠償。
  法院認為,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安全運送到約定地點。趙某在乘坐客運公司的公共汽車過程中身體受傷,其因傷造成的合理經濟損失,客運公司應予賠償。客運公司除已經為趙某支付的醫療費和伙食費外,應再賠償趙某誤工費、護理費等共計1.2萬餘元。
  (原標題:公交太快乘客脫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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